[摘要] 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的空间统筹,对住宅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作出科学安排,通过土地供应主动参与宏观调控。落实供给引导需求,统筹住房用地投放市场的方向、时机和空间布局,实现住房用地供应公开,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决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理性发展。
肇庆市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住房用地供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11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编制了《肇庆市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的空间统筹,对住宅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作出科学安排,通过土地供应主动参与宏观调控。落实供给引导需求,统筹住房用地投放市场的方向、时机和空间布局,实现住房用地供应公开,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决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理性发展。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编制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施政府主导的、有计划的住房用地供应策略,是政府主动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阀门”,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住房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关于引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12、《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
13、《国土资源部关于房地产闲置土地情况的公告》(2010年第27号);
14、《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
15、《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
1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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