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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中国房地产报  2024-08-14 08:49

[摘要] 8月12日,广东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明确房源征集范围为肇庆市各县(市、区)中心区域,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8月12日,广东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明确房源征集范围为肇庆市各县(市、区)中心区域,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收购价格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拟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优先选择整栋或整单元、可实现封闭管理未销售的项目:性质为住宅公寓,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已取得竣工备案证明;权属清晰可交易;项目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目前,广东省内深圳、广州、珠海、惠州、江门、佛山等城市都在积极推动商品房收储,其中深圳是首个落实存量房收储的一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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