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肇庆市个人商业性贷款 不能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作者:袁丽娟  2012-05-17 12:02

[摘要] 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目标前不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规定,已经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人在还款期间不可申请将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存款可以提取用于还贷。

日前,市民苏小姐致电询问关于怎样申请“商转公”一事。苏小姐告诉记者,几年前,她购买本市商品房时,曾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向银行贷了36万。但在2010年12月,公司给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现在她个人想把商贷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下来,我每个月可以节省几百块钱养家糊口。”苏小姐表示。

回应: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目标前不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规定,已经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人在还款期间不可申请将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存款可以提取用于还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